根据GMP(良好生产规范)体系要求,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一、不合格品的分类与标识
明确不合格定义 依据化验或检验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需立即隔离标识,待进一步分析。
临时控制措施
- 外包装破损但内在质量合格的产品可返工后销售,需重新包装并标注原批号;
- 严重质量问题(如掺假、掺杂)或无法确认的产品必须销毁。
二、处理流程与责任分工
填写处理报告
相关部门需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包含品名、规格、数量、来源、不合格项目及处理意见。
审核与批准
报送质量管理部审核,确认必须销毁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执行处理措施
- 销毁处理: 由授权人员监督销毁过程,填写《销毁单》并归档; - 返工处理
三、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
根本原因分析 对不合格品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是设备故障、人员操作不当还是物料问题。
制定纠正措施
针对根本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如设备维护、员工培训或工艺优化。
预防措施
通过系统分析(如5S管理、流程再造)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记录与文档管理
全程记录
处理全过程需有授权人员现场监控并签字,形成《处理记录》归档;
文件追溯
纠正和预防措施需详细记录实施日期、负责人及效果评估。
五、特殊情况处理
出口药品: 若出口产品未通过境外检查,需主动报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能面临现场检查或吊销营业执照风险; 法律追责
六、持续改进
通过质量改进计划(如PDCA循环)系统化管理不合格项,降低发生率并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以上流程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整,确保符合GMP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