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文案网—查文案的好帮手

星星文案网—查文案的好帮手

半年业绩预增公告规定?

59

关于半年业绩预增公告的规定,综合相关规则如下:

一、披露时间要求

一般公司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司 无强制要求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但可选择披露。

深交所主板公司

若半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或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上升或下降50%以上,必须于 7月15日前披露。

二、业绩条件

净利润条件

实现扭亏为盈;

实现盈利且较上年同期增长或下降50%以上。

其他条件:

扣非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三、豁免披露情形

基数较小公司:若上一年同期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3元,可申请豁免披露。

其他豁免:如财务指标未达标准但符合交易所其他规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所有披露需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虚假信息可能导致退市风险。

操作建议:半年报预增通常被视为利好信号,但需结合行业特性及公司基本面综合判断。

以上规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定期披露要求,投资者可参考这些规定判断公司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