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的转设需要经过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批准。具体步骤如下:
遴选转设意向举办者:
湖北大学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转设意向举办者。遴选内容包括竞标人在武汉市选择新校址,投资建设一所新型高水平应用型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等。
签订合作协议:
竞标人与湖北大学签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转设办学合作协议书》,明确设置转设过渡期,过渡期内与湖北大学合作举办知行学院,转设成功后独立举办“新知行学院”。
资金投入:
竞标人需对湖北大学在人才培养、"双一流"学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搭建、校企合作等方面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获得批复:
转设需获得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批文才能正式剥离,独立招生。
建议关注湖北大学及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转设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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