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文案网—查文案的好帮手

星星文案网—查文案的好帮手

北京市禁放规定

59

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

全域禁放区域

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及铁路安全保护区、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特殊区域补充规定

铁路安全保护区(含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

普通住宅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需经公安机关许可。

二、禁止燃放行为

违规燃放处罚

首次违规:处200元罚款;

再次或情节严重:处500元罚款;

单位违规:罚款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其他违规情形

违反运输许可规定、携带/燃放不符合规格/品种、在禁止/限制区域燃放、重污染预警期间燃放等均属违规。

三、特殊时段管理

重污染天气:

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

重大活动保障:根据政府发布的临时管制措施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违规存储/运输:销售、储存需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运输需公安机关许可,违规者将面临罚款;

替代方案:鼓励使用电子鞭炮、鲜花、彩带等环保替代品。

以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持续执行,2025年春节期间仍严格实施。违反规定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