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时间为 2016年1月1日,该条例由国务院于2015年10月21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补充说明:
政策背景
山东省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于2015年12月12日通过《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包括义务教育、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7项便利。
历史调整
该条例实施后,山东省逐步完善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2022年进一步修订了《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制度进一步规范。
若需了解最新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查阅最新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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