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的厅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公共活动场所
营业厅 (如商场、银行、电信等)观众厅
(电影院、剧院、礼堂等)
公共娱乐场所(舞厅、卡拉OK、酒吧、游艺场等)
体育场馆观众厅(体育场、体育馆等)
二、公共服务设施
医院门诊大厅
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及宿舍(寄宿制学校、中小学等)
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客运车站、码头、机场候机/候船/候机厅
三、商业与办公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含购物中心、公寓楼等)
多功能厅、宴会厅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宿舍
四、其他特殊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教堂、寺庙等)
公共图书馆阅览室
博物馆、展览馆展示厅
补充说明
人员密集场所的界定: 通常指同一时间聚集人数大于50人的场所,具体标准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标准为准。 特殊要求
以上分类综合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法》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文件,涵盖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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