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尊重并照顾少数民族的节日习惯,少数民族群众可自由按照本民族传统欢度节日。根据相关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安排如下: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少数民族职工参加本民族重大节日活动: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并照发工资。
具体放假安排
上海市:
例如,2018年开斋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可放假一天。
贵州省:如2023年,黔西南州有多个少数民族节日放假安排,包括州庆、"六月六"、"八月八"等。
广西自治区:如“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全体公民放假2天。
新疆自治区:如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
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少数民族节日的尊重和照顾,同时也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放假日期和安排可能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各地人民政府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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