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处理他人声称“挡道”问题需分情况应对,具体建议如下:
一、沟通协商优先
保持冷静态度 优先通过平和语言表达诉求,例如:“这条路是公共通道,建房需遵守通行规定”。
明确权利与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调整规划,避免使用攻击性言辞激化矛盾。
二、调解介入
寻求基层组织帮助
协商无果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调解,利用其协调能力促进双方达成共识。
保留调解记录
调解过程需书面记录,作为后续法律程序的证据支持。
三、法律途径
收集证据
准备道路原状照片、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通行受阻的实际情况。
提起民事诉讼
若调解无效,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特殊场景处理
农村建房纠纷: 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主张通行权、采光权等相邻权,优先通过行政调解解决。 故意阻碍行为
总结:处理“挡道”问题应遵循“协商—调解—诉讼”的阶梯式解决机制,优先维护邻里关系,必要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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