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兵体检标准主要分为身高、体重、视力及辅助检查四类,具体如下:
一、身高标准
基础要求:女性身高需≥158厘米。
兵种特殊要求: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厘米;
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等:165-180厘米。
二、体重标准
计算方式:标准体重=(身高-110)kg。
放宽范围:体格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标准体重的±20%。
三、视力标准
基础要求: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4.5。
特殊兵种要求:
坦克乘员、潜艇人员等:每眼≥4.8;
空降兵、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等:每眼≥5.0。
准分子手术要求:术后半年以上且矫正视力达标者可合格。
四、辅助检查项目
核心项目:血常规、尿检、心电图(正常或大致正常)。
其他限制:面部/颈部文身瘢痕直径>2厘米、肘关节异常等影响军容或功能者不合格。
五、法律依据
依据《兵役法》及相关规定,女性应征年龄为17-22周岁,大学生可放宽至2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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