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级教师享受以下待遇:
特级教师津贴
特级教师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的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
岗位津贴
部分地方政府为特级教师提供额外的岗位津贴,例如河北邯郸市将特级教师津贴提高至每月600元。
正高级职称优先申报
特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如果有国家级文章多篇和国家级课题主持或参与,并仍在教学工作岗位上,是学科带头人,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正高级职称。
其他福利
特级教师还享有优先参加与教师相关的各种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权利。
建议:
河北省特级教师应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了解具体的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
由于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特级教师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确认详细的待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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