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厅是 政府部门中专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执行人事政策:
人事厅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
包括国家公务员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培养、职称评审、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等工作。
工资福利管理:
负责制定和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
人才市场建设:
包括人才市场的规划、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军转安置工作: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人事统计与规划:
进行人事统计、宏观规划以及人员计划的编制。
培训与继续教育:
综合管理全省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
管理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人事厅在政府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连接政府与各类人才的桥梁,负责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以支持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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