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公共聚集场所 - 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这些场所面积大且人员集中。
公共娱乐场所
-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营业性休闲场所。
教育机构场所
- 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寄宿制中小学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高。
社会福利机构
- 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需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安全。
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
- 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存在大量可燃物和用电设备。
补充说明: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疏散困难、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复杂等方面,需加强消防设施和应急管理。- 根据《消防法》,部分场所(如医院门诊楼、教学楼等)被明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楼梯净宽度等安全标准有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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