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或租赁人才公寓,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对于租房补贴:
全日制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2. 对于租赁人才公寓:
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类人才;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
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A、B、C类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应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保险、其他形式保险不可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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