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主要由汽车生产商或销售商通知,具体流程如下:
通知主体 - 生产商主导:
汽车厂商是召回通知的核心发起者,负责向车主寄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并协调4S店等销售商实施召回。 - 销售商协助:4S店等销售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辅助通知车主,并安排车辆维修、更换等具体操作。
通知方式 - 直接沟通:
通过预留客户电话、短信、邮件等渠道联系车主。 - 公共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如中国汽车召回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等平台发布召回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车主联系方式变更,需主动联系销售商更新信息,避免遗漏召回通知。 - 部分情况下,若生产商未及时通知,车主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查询车辆召回信息。
总结:
汽车召回以生产商为核心通知主体,销售商作为执行辅助方,车主需通过官方或销售渠道及时获取并配合召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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