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设置是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其设置需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职能、规模和人员结构,合理确定领导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精简效能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避免冗余。
分类管理原则:
将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分别管理。
二、领导岗位结构
职数设置 实行“一正多副”结构,即每级领导岗位配1名正职和2-3名副职。例如:
- 正厅级:1名正职,2名副职
- 副厅级:1名正职,2名副职
- 正处级:1名正职,1-2名副职
- 副处级:1名正职,1-2名副职。
职级配备
领导职数需经批准,且一般不超过领导职数限额。特殊情况下可增核1名职数。
三、管理权限与范围
管理权限: 领导职数设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党群领导岗位按章程规定配备。 适用范围
四、岗位设置依据
需结合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及人员结构特点,综合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五、管理方式
通过岗位竞聘、考核等方式实现人员流动,确保领导岗位与实际工作需要匹配。
以上规则确保了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既保障了管理效率,又避免了职数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