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其性质和职能可概括如下:
一、机构性质
群众性组织 医调委由患者、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等多方代表组成,代表不同利益群体参与纠纷调解,体现多元共治。
中立性机构
医调委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患者,受司法局业务指导,保持中立立场,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二、主要职能
纠纷调解
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双方达成公平协议。调解过程遵循自愿原则,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
风险防控建议
向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防范建议,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降低纠纷发生率。
法律知识宣传
在调解过程中普及医疗法律法规、医学知识,引导双方依法理性解决纠纷。
三、组织架构
隶属关系: 通常隶属于司法局,但与卫生行政部门无直接隶属关系。 人员构成
四、工作原则
遵循“六统一”原则:统一保险方案、产品责任、工作步骤、保险价格、参加保险及调赔服务,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优势与意义
高效性:程序灵活,可快速化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
公信力:中立性和专业性获得患者、医院及政府认可;
社会价值:通过调解促进医疗安全,优化诊疗环境,净化社会风气。
综上,医调委是依托司法行政力量,结合医疗行业特点设立的综合性纠纷解决机构,旨在通过专业调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