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针对大专生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
补贴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
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
补贴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期限和申报时间
每年2000元,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
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
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到次年12月底申报。
注意事项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初次核定就业补贴时为准。
补贴对象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最新的政策更新于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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