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中岗位名称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岗位性质和所在单位岗位设置规范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类别划分
管理人员
执行管理系列工资,填写格式为 职务名称+等级(如科员九级、处长六级)。例如:
- 学校教师:一级教师八级、二级教师七级
- 行政人员:科员九级、副科八级
参考公务员管理人员填写 参公类别。
专业技术人员
执行专业技术系列工资,填写格式为 职称名称+等级(如教授四级专技、中级会计师十级)。例如:
- 教师:讲师十级、副教授七级
- 医疗人员:主治医师十一级、副主任医师八级
需注意职称与工资等级的对应关系。
工勤人员
执行工勤系列工资,填写格式为 技术等级名称+等级(如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或 事业普工(未取得技术等级)。例如:
- 技术岗位:高级工技术工三级、中级工技术工四级
- 未定级工勤:事业普工。
二、填写注意事项
与工资等级对应
岗位等级应与当前职级一致,如中级职称对应十级专技,初级职称对应十二级专技。
避免混淆类别
不同类别之间不得混用,例如教师不得填写为行政人员类别。
多岗位处理
若考核年度内担任过多个职位,需根据主要职责或最新任职岗位分别填写。
特殊说明
若单位未明确岗位等级,可参考职称或岗位说明书填写。
三、示例参考
| 岗位类型 | 填写格式 | 示例 |
|----------------|------------------------|--------------------|
| 管理岗位 | 科员九级| 教师:一级教师八级
行政:科员九级 |
| 专业技术岗位 | 讲师十级| 教师:讲师十级
工程师:中级会计师十级 |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 技术员:中级工技术工四级
普工:事业普工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考核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便于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和职业发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