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起源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在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这种做法在清代延续了明代的做法,不过由于地方官员的利益相关,火耗不断增加,差额就归地方官员所有了。
于成龙是清朝的名臣,他在康熙年间出任两江总督,主要解决两江地区(今苏沪皖赣)的火耗问题。虽然康熙年间确实发过禁令禁止火耗,但并没有发生实质作用,因此火耗禁止一事也是不了了之,延续了下来。
综上所述,于成龙去火耗并没有完全成功,火耗制度在清代依然存在,并且有所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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