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教育是一种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方法,其十大特点包括:
以儿童为中心:
蒙特梭利教育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认为儿童是独立于成人的个体,应当尊重儿童的人格、个性差异和成长步调。
“不教”的教育:
蒙特梭利教育不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而是通过日常生活训练和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在0至6岁的特定时期,儿童会对某些知识和事物产生浓厚兴趣,即敏感期。顺应敏感期进行教育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
教师在蒙特梭利教育中定位为协助者,需要深刻了解孩子的心灵世界和发展状况,提供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完全人格的培养:
蒙特梭利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儿童正常化,通过环境设计和教具操作,使儿童逐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尊重儿童的成长步调:
蒙氏教育不人为划分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需要,尊重每个儿童的发展节奏。
混龄教育:
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较小的孩子可以从较大的孩子那里学习,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通过帮助年幼儿童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蒙特梭利教具丰富多样,但这些教具并非单纯用于教学,而是作为儿童工作的材料,通过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促进儿童的发展。
摒弃奖惩制度:
蒙特梭利教育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不采用传统的奖惩制度。
爆发的教学成果:
蒙特梭利教育尊重孩子的内在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虽然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会在某一时刻以爆发的方式彰显出孩子内在心智的成长。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蒙特梭利教育的核心理念,强调儿童的自主性、自然发展和人格的完善。这种教育方法旨在通过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教具,激发儿童的内在潜能,促进其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