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的七项综合治理措施如下:
落实防治责任制
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的防治水技术人员。
制定并执行矿区水害防治规划和年度水害防治规划及应急预案。
查明水文地质条件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查明矿井和采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及相邻煤矿的情况,为水害防治提供详实的技术依据。
严格管理防隔水煤柱
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确保其完整性以防水害。
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
主要水仓达到“三泵两管”标准,采掘工作面各抽排导水点至少配备2台水泵(一台运转另一台备用)。
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至少配备2台探水钻,组建探防水管理机构和专业探放水队伍。
加强水害预测预报
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矿井水患危险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综合采取多种防治措施
结合地面和井下防治方法,采用采掘前的钻孔探水、防水闸门、防水墙或注浆阻断水源,排水疏干降压等方法。
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各煤矿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实施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