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士兵在服役期满后的转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退役后教育
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完成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毕业年级“专升本”招生时,同等条件下有限推荐。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经省教育厅批准可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者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
优待政策
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转业申请
大专生在部队服役期限一般为2年,服役期满后可以申请转业。
就业安置
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包括服现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等。
其他考虑
安置地通常选择军人的原籍或入伍地,特殊情况下,如自主择业者、在特定区域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或获得某些功勋的军人,有更多的安置选择。
对于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后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招兵办或相关军事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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