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职工的年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主要依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
累计工作已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15天。
因此,对于2015年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果他们的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0年但不满20年,那么他们在2015年的年假天数应为10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建议职工在年底或年初时,与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当年的年假安排,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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