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前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改革行政机构
在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直属中央。
在中央废除丞相和中书省,由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
设立特务机构
设立锦衣卫和东厂等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指挥和控制,加强对官员和民众的监视和打压。
科举考试
采用八股取士,限制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文体,培养皇帝的忠实奴仆。
实行削藩政策
削弱藩王的权力,防止地方势力过大,威胁中央统治。
设立内阁
设立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后来逐渐形成内阁制度,进一步加强皇权。
控制军事权力
将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兵将分开,战时才领兵,皇帝独揽军事大权。
法律与思想控制
制定和颁布《大明律》,维护皇帝独裁的封建专制统治。
通过八股取士和特务机构,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对人民思想的控制。
迁都北京
明成祖迁都北京,加强对北方的控制,巩固明朝的统治。
这些措施共同作用,使明朝前期的君主权力得到了显著加强,但也埋下了后期统治危机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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