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爱国守法:
教师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爱岗敬业:
教师应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关爱学生:
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教书育人:
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
教师应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终身学习:
教师应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团队合作: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和专业团队的工作,不违背团队合作的原则。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推动学校和专业的发展。
价值观和人生观:
教师应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社会意识和教育观念:
教师应具备强烈的社会意识和教育观念,认识到教育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更应是培养符合道德准则与规范的人。
师德素养:
教师应注重师德素养,诚实守信,诚实对待工作,不从事与职业不符的行为。
对学生的态度:
教师应对学生充满仁爱之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歧视或虐待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尽力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这些评价内容旨在全面考察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