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提出时间可归纳如下:
核心提出时间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明确将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
后续发展与完善
-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这四个方面,突出其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了这一方针,并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强调科学立法是良法善治的前提。
实践部署与落实
各级党委(如省委、市委)持续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纳入地方法治建设重点,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监督等方式推动落实。
综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提出始于2012年,后续通过中央部署和地方实践不断深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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