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提出了以下新变化:
重点考评:
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重点考评,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严重违法行为处理:
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教师,可开除或解聘,并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终身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禁止从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师德失范的法律概念: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48条将师德失范上升为一类法律概念,确立起法律禁令标准。
教师荣誉制度:
拟设立国家教师奖,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以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这些变化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更好地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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