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部分内容如下:
总则
立法目的: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家秘密定义: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领导机构: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
工作方针: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保密义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范围: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等。
密级: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保密制度
保密管理: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涉密载体:涉密载体应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网络保密:加强网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法律责任
泄密责任: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举报义务:公民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负有坚决制止和举报的义务。
附则
实施日期:本法自2024年2月27日起施行。
这些内容涵盖了保密法的主要方面,包括立法目的、国家秘密的定义、领导机构、工作方针、保密义务、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以及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