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清河县有大专生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清河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清财社103号)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优惠内容: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享受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向人社部门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19年的数据,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联系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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