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宣言》是医学伦理领域的重要文件,其内容主要围绕医学职业伦理和人道主义原则展开,具体可分为以下核心部分:
一、职业宗旨与伦理基础
奉献人类服务
医学从业者需以"人类服务"为最高宗旨,将患者健康置于首位。
尊重生命伦理
从胎儿期开始尊重生命,禁止利用医学知识危害生命,即使面临威胁也不违背人道原则。
二、职业行为准则
专业操守
- 以"良心和尊严"行医,维护医学职业荣誉。
- 不接受贿赂、勾引异性,保持清白行医。
保密义务
严格保守患者隐私,未经同意不向外界泄露病情、治疗计划等私密信息。
医德规范
- 对师长保持尊重与感激,对同行视为手足,禁止因宗教、国籍等偏见影响医疗决策。
三、医患关系原则
患者中心
患者的健康是首要考虑因素,医疗措施应基于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
平等尊重
所有患者无论种族、宗教、社会地位均应获得同等医疗对待。
四、医学教育要求
传承医德
医学从业者有义务向师长学习,将医学知识用于促进健康而非危害。
终身学习
需不断更新医学知识,遵循"循证医学"原则,避免因认知局限损害患者利益。
五、国际法律关联
宣言与《日内瓦议定书》《日内瓦各公约》等国际人道法文件相衔接,强调在武装冲突等特殊状态下保护平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
补充说明
该宣言自1948年通过后,1968年、2006年等版本不断修正完善,已成为现代医学伦理学的核心规范。其精神内核与希波克拉底誓言一脉相承,共同构成西方医学伦理传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