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太宗第六子李愔的死因,历史记载存在两种说法,需结合史料综合分析:
被处决说
《旧唐书》记载:“愔以罪废为庶人,赐死于长安。” 这一说法认为李愔因谋反被处死,但未明确凶手及具体情节。此说法可能源于对李愔参与永徽四年冤案等行为的清算,但缺乏直接证据支持。
病逝说
《新唐书》记载:“愔以病卒于长安。” 该记载仅明确李愔因疾病去世,未涉及具体病因或时间,但更符合后世史书注重实录的风格。
综合推测
两种说法均存在争议,目前史学界更倾向于 病逝说,因其更符合《新唐书》的记载习惯,且《旧唐书》的“赐死”表述模糊,不足以证明谋反事实。但李愔因参与政治斗争屡次被贬谪,其健康状况可能因此恶化,最终因病去世。
补充信息
李愔与兄长李治同为永徽四年(653年)冤案受害者,其弟李治即位后,李愔得以陪葬昭陵,成为唯一陪葬的皇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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