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员工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未支付的工资和奖金:
公司应在倒闭前支付所有欠薪,包括正常工资、加班费、未发放的年终奖等。
社保与公积金:
公司倒闭后,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可能中断。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至离职当月,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可行的转移或接续方案。
无固定期限合同:
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倒闭时通常会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员工可能有权获得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为:不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满一年不满十年,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满十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加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离职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超过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按一月工资乘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不足半年的算半年。
其他补偿:
如培训费用、保密协议违约金等,要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决定。
工资结算:
遣散前,公司应给员工结算完所有应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违法解雇补偿:
如果公司在破产倒闭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雇,公司还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员工在面临公司倒闭时,应首先与公司协调,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支付不足,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