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录取类型和培养目标进行选择,具体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统分(统招)
定义
由国家下拨专项经费,毕业生在就业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的培养方式,适用于普通考生。
特点
全日制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相对;
适合学术型研究生。
二、定向培养
定义
国家或单位委托高校培养,毕业生需按协议回指定单位就业的培养方式。
特点
培训期间可能享受专项经费支持;
毕业后工作单位通常为委托方。
三、自费
定义
学生自行承担学费,通过考试或项目获得入学资格,毕业后自主择业的培养方式。
特点
需通过国家专项计划、企业资助或奖学金获得经费;
无就业单位限制。
四、委托培养
定义
高校受企业、机构委托,为其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方式。
特点
培训内容与委托单位需求对接;
毕业后直接进入委托单位工作。
填写注意事项
学历层次与形式匹配
博士研究生通常采用“统分”或“定向培养”;
硕士研究生以“统分”为主,非定向和定向培养为辅。
特殊类型考生
自筹经费考生需选择“自费”;
有明确工作单位意向的可选择“定向培养”。
表格规范
以学校提供的制式表格为准,一般包含学习形式、培养目标、经费来源等分类选项。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或咨询导师,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符合的培养方式。普通考生优先选择统分,特殊类型考生需根据录取通知书的说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