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车牌号城市代号由汉字“鲁”和字母组合构成,具体规则如下:
一、整体结构
省份标识 车牌以“鲁”字开头,代表山东省。
字母与城市对应关系
后续字母对应山东省内各城市,具体如下(截至2025年3月):
鲁A: 济南市(省会) 鲁B
鲁C:淄博市
鲁D:枣庄市
鲁E:东营市
鲁F:烟台市
鲁G:潍坊市
鲁H:济宁市
鲁J:泰安市
鲁K:威海市
鲁L:日照市
鲁M:滨州市
鲁N:德州市
鲁P:聊城市
鲁Q:临沂市
鲁R:菏泽市
鲁S:莱芜市(2017年撤市,2019年设为县级市)
鲁U:青岛开发区
鲁V:潍坊增补
鲁W:省直机关
鲁Y:烟台增补
二、编码规则
字母排序依据 早期车牌按城市设立时间排序(如淄博1955年、东营1982年),部分城市如烟台、潍坊因经济因素调整顺序。- 特殊标识
青岛、烟台曾用“鲁乙”“鲁F”等代号,现统一使用现行代码。
三、补充说明
临时车牌:纸质牌照需粘贴在前后挡风玻璃内侧,过期失效。- 历史调整:
莱芜市撤市后,其车牌代码由鲁S调整为鲁R。 - 青岛、潍坊曾为省级机关专用(鲁W、鲁Y),现属普通城市。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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