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新个税法规定,9000元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起征点:
每月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4000元属于10%税率档位,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收入 - 起征点) \times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9000 - 5000) \times 10\% - 210 = 400 \times 0.10 - 210 = 40 - 210 = -170$$
由于计算结果为负数,说明9000元未达到纳税门槛,实际无需缴税。
注意事项:
若存在专项扣除(如社保、公积金)或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需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一步扣除;
若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等特殊项目,计算方式可能不同。建议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为准,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具体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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