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德与社会新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课程性质
基础性与综合性:课程以小学中高年级学生生活为基础,融合品德、行为规范、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内容,强调综合性。
生活性:道德教育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主张“知行合一”,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互动促进品德形成。
二、课程目标
总目标 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其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奠定基础,培养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分目标
- 知识与技能: 掌握社会生活基本知识,学会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 - 过程与方法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培养爱国情怀、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三、核心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 关注儿童现实生活,尊重其主体性,通过引导帮助其建立对自然、社会和自我的正确认知。
育人为本
强调培养有爱心、有责任感、有良好行为习惯的个体,而非空洞的道德说教。
生活即教育
课程内容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通过生活体验促进道德内化和社会适应。
四、课程内容与实施建议
内容结构: 以社会生活为主线,整合品德、行为规范、法制教育等要素,注重地域特色和时代性。 教学方法
评价体系: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关注过程性发展,注重行为习惯、情感态度和综合能力的评价。
五、课程意义
通过10余年的发展,课程在教材建设、教师素养、课堂教学和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