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宣传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新闻、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按照上级党委宣传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落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全市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各级党委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和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滕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新华书店的工作,领导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方针政策和宣传文化业务上指导市文化局的工作。
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及基层党校建设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指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新闻、出版、社会科学三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
管理、协调全市互联网站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宣传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法规的拟定和实施。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责涵盖了宣传、新闻、文化、理论、舆论引导、文化市场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体制改革、对外宣传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