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证件:
申请表:
填写一式两份的《申请表》。
身份证明:
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外国公民护照等。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婚证明 (如适用):离婚后再生育、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婚育证明:
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的婚育证明。
免冠照片:
各一张。
医院诊断证明:
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办理流程如下:
1. 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村委会或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
2. 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乡级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3. 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会给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出生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局办户口。
请注意,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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