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法定假日为 2月9日至15日,共7天。具体安排如下:
法定假日 - 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
- 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
- 2月1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
调休形成的连休
- 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原为公休日,调至法定假日后,这两天为调休形成的连休
说明:
2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和17日(星期日)为调休前的公休日,需上班;
春节后,2月16日、17日恢复上班,3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以上信息综合国务院办公厅及各地官方发布的通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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